杀、赭(zhě)衣而不纯(zhǔn):让犯人穿去掉衣领的赭衣来代替大辟。赭衣,赤褐色的衣服。纯,衣服的镶边。
征:通“惩”,惩戒,通过刑罚来警戒。
以类相从: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
失称:失其平也。称,权衡。
刑罚世轻世重:引文见《尚书·甫刑》。世轻世重,意思是世有治有乱,故刑有轻有重。
世俗之人有一种说法:“古代安定的时代没有肉刑,只有象刑:用涂墨于面代替黥刑;让犯人戴上用草做的帽带代替劓刑;割去衣服膝盖部分代替宫刑;让犯人穿麻鞋代替剕刑;让犯人穿去掉衣领的赭衣来代替杀头的刑罚。古代安定的时代的刑罚就是这样的。”这是不对的。认为社会已经很安定了吗?那么人本来就不会去犯罪,不但不需要肉刑,连象刑都不需要。以为人一旦犯罪,就直接减轻其刑罚,那么这就成了杀人者不偿命,伤人者不受刑。罪行很重处罚却很轻,一般人就不会知道所犯的罪恶,没有比这更混乱的了。大凡刑罚人的根本目的,即在于禁止暴行、反对作恶,并警戒将来。杀人者不偿命,伤人者不受刑,这就叫做施惠暴恶、宽大犯罪,就不是反对作恶了。所以象刑大概并不是产生于古代安定的社会,而是产生于近今之乱世。古代安定的社会不是这样的,凡爵位、官职、奖励、刑罚都是与人所作所为相称的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一件事情失去了公平,祸乱就开始了。如果德行与其位置不相称,能力与官职不相称,赏赐与功劳不相称,处罚与罪行不相称,那就成了最大的不吉祥。过去武王伐商诛纣,就割掉他的脑袋,并悬于红色的旗子上示众。惩罚暴行诛杀凶悍之徒,是国家治理的大事。杀人者偿命,伤人者受刑,这在历代帝王都是一样的,没有人知道它的由来。刑罚与罪行相称国家就会安定,不相称国家就会混乱。所以社会安定是由于刑罚重,社会混乱是由于刑罚轻。在安定的时代犯罪,刑罚必定是重的,在混乱的时代犯罪,刑罚必定是轻的。《尚书》上说:“世有治有乱,所以刑有轻有重。”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世俗之为说者曰:“汤、武不能禁令。是何也?曰:楚、越不受制。”是不然。汤、武者,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。汤居亳、武王居鄗,皆百里之地也,天下为一,诸侯为臣,通达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,曷为楚、越独不受制也?彼王者之制也,视形势而制械用,称远迩而等贡献,岂必齐哉!故鲁人以榶,卫人用柯,齐人用一革,土地刑制不同者,械用备饰不可不异也。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,蛮、夷、戎、狄之国同服不同制。封内甸服,封外侯服,侯、卫宾服,蛮夷要服,戎狄荒服。甸服者祭,侯服者祀,宾服者享,要服者贡,荒服者终王。日祭、月祀、时享、岁贡、终王,夫是之谓视形势而制械用,称远近而等贡献,是王者之制也。彼楚、越者,且时享、岁贡,终王之属也,必齐之日祭、月祀之属然后曰受制邪?是规磨之说也,沟中之瘠也,则未足与及王者之制也。语曰:“浅不足与测深,愚不足与谋智,坎井之蛙不可与语东海之乐。”此之谓也。
不能禁令:意思是禁令有不能到达之处。
制:礼制。